宜宾天天康、静休堂、康振堂等药房竟销售这种口罩...最高罚款
近日,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“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”,其中各大药房因违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,公示信息如下:
宜宾天天康大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未明码标价药品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未标明标价的药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300元;
2、罚款3000元
宜宾静休堂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M口罩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
处罚内容:罚款175000元
宜宾南岸翟湾路·康振堂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安口罩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
处罚内容:罚款175000元
宜宾康贝大药房·柏溪桂圆路店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安口罩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
处罚内容:
1、警告
2、没收侵权口罩367个
3、罚款50000元
宜宾福星药房·天福花苑二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虚假宣传
违法事实:当事人对销售药品的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六条
处罚内容:罚款6000元
宜宾福星药房·故落中心街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未明码标价
违法事实:当事人未明码标价销售金山牌84消毒液和伊洁士牌75%消毒酒精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5元
2、罚款1995元
宜宾福星药房·月波安康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未明码标价
违法事实:当事人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61元
2、罚款1939元
宜宾南岸宜都花园·圣杰药业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未明码标价药品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未标明标价的药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740元;
2、罚款3700元
宜宾南岸宜都花园·康振堂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未明码标价药品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未标明标价的药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罚款10000元
宜宾时珍大药房·国仁堂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价格违法
违法事实:当事人在疫情期间销售专业防护口罩(KN95)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,违反了《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
处罚依据: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六条第一款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1185元;
2、罚款5925元
宜宾市翠屏区康诺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
违法事实:当事人经营未标明产地的中药材和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,违反了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(六)条
处罚依据: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五条
处罚内容:
1、警告
2、罚款3000元
宜宾县新欣大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碧生源常菁茶
违法事实:当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碧生源常菁茶和“恩库康”牌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的贮存条件不符合规定,违反了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
处罚依据: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一百六十一条
处罚内容:罚款7000元
宜宾同心堂药房·金沙苑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价格违法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医用隔离面罩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,还查明当事人在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医用隔离面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
处罚依据: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三条
处罚内容:罚款5000元
宜宾华泰医药·柏溪南山新城店
违法行为类型:哄抬价格
违法事实:接投诉举报,当事人在疫情期间,推动口罩过快、过高上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(三)项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740元;
2、罚款3700元
宜宾县坤凌大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“三无”口罩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”三无“口罩,200个,违法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四条
处罚内容:罚款1260元
宜宾龙丹堂药业·第五十八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明码标价不符合规定
违法事实:当事人经营的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、健胃消食片、格列齐特缓释片等药品的价签“等级”为空白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违法所得103元;
2、罚款4000元
四川叙仁药房·观音镇连锁店
违法行为类型:销售过期医疗器械
违法事实: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,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的规定
处罚依据: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六条
处罚内容:
1、没收扣押的过期的11卷彭城牌纱布绷带,14袋及时检牌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(生产日期:20180105,有效期至:20200104),2袋及时检牌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(生产日期:20170407,有效期至:20190408)和12包顺康牌医用脱脂棉;
2、罚款30000元
宜宾县月新评价药房
违法行为类型:未明码标价
违法事实: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白云山牌板蓝根颗粒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二条
处罚内容:罚款2000元